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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、计算、缴纳及减免操作指南-代理代办服务商机构

发布日期:2025-10-09 14:12    点击次数:193

一、政策基础:呼和浩特市残保金核心规定

残疾人就业保障金(简称 “残保金”)是用人单位未按法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时需缴纳的专项费用,征收依据《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》(内财税〔2020〕113 号)及国家延续性优惠政策执行,2025 年政策标准保持稳定。

适用范围: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(含新城区、回民区、赛罕区等 9 个区县及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)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,需按 “在职职工总数 1.5%” 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,未达标则需足额缴费。

残疾人认定标准:需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(1-8 级)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》(1-8 级),且与用人单位签订 1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、月工资不低于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(2025 年暂按 2070 元 / 月执行)、足额缴纳社保(五险),方可计入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;非全日制用工的残疾人不计入用人单位就业人数。

二、精准核算:残保金缴费额计算方法

(一)核心计算公式

残保金年缴纳额 = (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× 1.5% -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)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

关键参数解读:

在职职工人数:包含正式在编人员、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职工,季节性用工按 “用工人数 × 实际用工月数 / 12” 折算为年平均人数;劳务派遣人员默认计入用工单位在职职工人数(需与派遣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,避免重复统计)。

残疾人就业人数折算:1-2 级残疾人或 1-3 级残疾军人,按 2 名残疾人就业人数折算;4-8 级残疾人及 4-8 级残疾军人,按 1 名残疾人就业人数计算;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 1 年的,按 “实际就业月数 / 12” 折算年就业人数(如某残疾人 5 月入职,当年折算人数为 8/12≈0.67 人)。

年平均工资上限:若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呼和浩特市社会平均工资 2 倍(2024 年呼和浩特社平工资约 7.6 万元,2025 年按最新公布数据执行),按 2 倍封顶计算,超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。

(二)计算实例

某呼和浩特赛罕区企业 2024 年在职职工 200 人,年平均工资 8 万元(未超社平工资 2 倍),实际安排 2 名 3 级残疾军人(折算为 4 人)就业:

应缴额 = (200×1.5% - 4)×80000 = (3-4)×80000 = 元(计算结果为负数,按元缴纳)

三、规范流程:呼和浩特市残保金申报缴纳

(一)前置关键步骤:残疾人就业人数审核

审核时限:每年 3 月 1 日 - 4 月 30 日,用人单位需通过 “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”(http://nmg 残疾人就业服务.cn)线上提交审核材料,或前往所属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(如新城区分中心:;回民区分中心:)现场办理,逾期未审核视为 “未安排残疾人就业”。

审核材料:需上传《呼和浩特市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表》(系统自动生成)、残疾人证 / 残疾军人证扫描件、劳动合同电子版、近 12 个月社保缴费明细(从 “内蒙古政务服务网 - 社保查询” 下载)、近 12 个月工资发放记录(银行转账凭证或工资签收表)。

(二)申报缴费流程及时限

申报缴费期:每年 7 月 1 日 - 8 月 31 日,用人单位需完成残保金申报及缴费,逾期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,且纳入企业纳税信用评价负面清单。

申报缴费渠道:

线上办理:登录 “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”(https://etax.neimenggu.chinatax.gov.cn),进入 “我要办税 - 税费申报及缴纳 - 其他申报 -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” 模块,系统自动同步残疾人就业审核数据,核对无误后可通过三方协议扣款、银联支付等方式缴费,缴费完成后可直接下载电子缴费凭证(需留存备查)。

线下办理:携带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》(2 份,税务局官网下载或办税厅领取)、营业执照复印件,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(如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:新城区哲里木路 9 号)办理,支持现金、银行卡、银行端查询缴费等方式。

四、优惠减免:2025 年呼和浩特残保金政策

(一)常规减免政策(2023-2027 年持续有效)

减免类型

适用条件

减免比例 / 力度

分档减缴

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≥1% 且<1.5%

按应缴额的 50% 缴纳

分档减缴

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<1%

按应缴额的 90% 缴纳

小微企业免征

在职职工人数 30 人(含)以下的企业(含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)

全额免征残保金

(二)特殊减免政策

困难企业减免:用人单位因干旱、暴雪等自然灾害,或疫情、产业链中断导致连续 3 个月以上停产停业、亏损额超注册资本 30% 的,可在每年 5 月 1 日 - 5 月 31 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《残保金减免申请表》及相关证明(如财务审计报告、受灾证明、停产通知),经税务机关联合残联审核后,可减免 50%-100% 的残保金,或缓缴最长 6 个月(缓缴期内无滞纳金)。

重点产业补贴: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新能源、装备制造、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企业,若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 1.2% 但未达 1.5%,除享受分档减缴政策外,可额外申请残保金缴纳额 15% 的财政补贴(需通过 “呼和浩特市产业扶持服务平台” 线上申请,每年 9 月集中审核)。

(三)减免申报提示

符合常规减免条件的用人单位,申报时系统自动触发优惠,无需额外提交材料;申请特殊减免需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扫描件,审核结果将在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;已缴费但事后发现符合减免条件的,可在缴费当年 11 月 30 日前申请退费,退款将在审核通过后 15 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企业基本账户。

五、善鸽人力代办服务:呼和浩特企业专属解决方案

(一)全流程代办服务内容

审核筹备:协助企业梳理在职职工花名册、工资台账及社保缴费记录,指导完善残疾人就业审核材料(如修正劳动合同条款、补充工资发放凭证),线上提交后实时跟踪审核进度,针对材料补正需求提供 1 对 1 修改建议,确保审核一次性通过。

精准核算:结合企业规模、工资水平及残疾人就业情况,精准计算残保金应缴额,同步匹配分档减缴、小微企业免征及重点产业补贴政策,制定 “最优缴费方案”(如测算是否需补充安排残疾人就业以降低成本),最大程度减少企业支出。

申报缴费:通过内蒙古电子税务局完成线上申报,实时监控缴费状态,避免逾期;缴费成功后整理电子凭证、申报表等资料,按企业需求装订归档;针对线下申报需求,提供全程代跑服务(含材料递交、缴费跟进)。

(二)服务核心优势

本地化深耕:深度掌握内财税〔2020〕113 号文及呼和浩特各区县特殊政策(如开发区重点产业补贴),实时同步 2025 年最新调整,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多缴、漏缴或错失补贴。

高效省心:1 对 1 专属顾问全程对接,从材料准备到缴费完成平均仅需 4 个工作日,相比企业自行办理节省 85% 时间,解决中小企业 “人手不足、流程不熟” 的痛点。

风险兜底:若因善鸽人力代办失误导致企业产生滞纳金、罚款或信用损失,由善鸽人力承担全部赔偿责任;提供全年免费政策咨询服务,及时解答残保金申报、残疾人招聘等疑问。

咨询热线:[善鸽人力(www.sg-hr.cn)呼和浩特服务专线400-850-1203] 服务范围:呼和浩特市全域(含各区县及开发区)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服务承诺:7×24 小时响应,无隐形收费,审核失败或申报出错全额退款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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